中新網北京9月30日電(記者 左雨晴) 近年來,我國餐飲服務連鎖經營發展迅猛,直營、合營、加盟、內部合伙、有限城市加盟、特定店型加盟等多種模式不斷涌現。隨之而來的食品安全問題,也引發了民眾的廣泛關注。
今年3月,多家連鎖餐飲品牌的食品安全問題相繼被曝光。例如,小龍坎火鍋有門店被曝回收剩菜二次銷售、用拖把桶清洗餐具;絕味鴨脖有門店被曝偽造健康證;楊銘宇黃燜雞的加盟店被曝后廚環境衛生不達標……這些案例無不暴露出連鎖餐飲品牌在門店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存在巨大漏洞。
民以食為天,餐飲連鎖經營不能一邊收取加盟商的費用,一邊卻對食品安全問題推諉責任。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首次對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的主體責任作出規范。
《規定》明確,企業總部對全鏈條食品安全負有管理責任,每年必須將一定數額的營業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并對由于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承擔責任。
《規定》的出臺,意味著對連鎖餐飲的監管從過去的“事后處罰”轉變為“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責”的全鏈條治理。企業總部成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過去連鎖餐飲品牌對食品安全問題“事前不管理,事后閉店道歉”的處理方式將受到有效監管。
在監管落實的同時,連鎖餐飲品牌也應認識到,食品安全問題不能僅依賴被動整改。在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指出,通過實施《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就是要告誡廣大餐飲連鎖企業:不能只開店、不管店!不能只收費,不擔責!
縱觀全球成功的餐飲連鎖巨頭,無一不是將標準化、安全性與品牌信譽視為企業的生命線。如今,中國餐飲業正經歷從“量”到“質”的轉型,餐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已不再是單純的門店數量擴張,而是過硬的內控產品質量。唯有將“舌尖上的安全”真正置于利潤之上的企業,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健前行,贏得消費者長久的信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