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晉才晉商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近日集中公布了一批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高管的任職資格批復。這些批復主要于12月8日和9日對外公示,涉及省內多家農商銀行、民生銀行太原分行、晉商銀行等機構的重要崗位人事變動。
本次獲批的高管既包括省級分公司的總經理等核心領導,也包括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等關鍵管理崗位。這些人事變動體現了山西金融機構在年底前加強管理團隊建設、規劃新一年發展的戰略布局。
01、銀行保險機構高管集中獲批
在銀行機構方面,閆珺獲核準擔任中國民生銀行太原分行行長助理。批復文件要求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規定,自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
晉商銀行也有多名高管任職獲批,郝曉琴獲核準擔任晉商銀行長治分行行長助理,呂卓雪獲核準擔任晉商銀行晉中分行行長助理。
同時,一批農村商業銀行的高管任職資格也獲得核準。張世華、李登斌獲核準擔任山西交口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郝建國獲核準擔任山西交城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任世晶獲核準擔任山西汾陽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李鵬獲核準擔任平遙農商銀行行長。
在保險機構方面,張延國獲核準擔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總經理。與其他銀行機構高管3個月到任期限不同,張延國需在2個月內到任。
張楊濤獲核準擔任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王彥欣獲核準擔任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陽泉中心支公司總經理。
02、三個月內到任,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
根據批復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并在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中國人壽山西省分公司總經理為2個月)到任,同時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
監管機構特別強調,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批復文件將失效,并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還要求相關金融機構督促這些新任高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03、山西金融業人才隊伍專業化提升
近期,山西金融監管局已批復多批金融機構高管任職資格。11月份,該局曾核準王晉軍擔任廣發銀行太原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核準李維偉擔任中國銀行臨汾市分行副行長,核準解曉東擔任中國農業銀行臨汾分行副行長。
專業金融人才的選拔和任命是山西金融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此次集中批復的多家金融機構高管任職資格,將有助于提升山西金融業的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服務。
隨著這批新高管到任,山西金融機構將迎來新的發展活力,這些新任高管們也面臨著在新的崗位上忠實勤勉履職的監管要求和市場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