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原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韋家干(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崇左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韋家干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崇左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韋家干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黨委副書記、主任、黨委書記、理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