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于天。
但長期以來,一些消費者認為,有關部門對食品領域的違法行為打擊不夠嚴厲,處罰力度也不夠。而一些經營者也認為“被抓不虧,沒抓血賺”。當下,對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究竟如何?
某日,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某綜合市場例行抽查中發現,商販羅某的攤位有不少所謂的“肥牛卷”其實是鴨肉。同時,執法人員了解到,這些“肥牛卷”是供應給某高校的食堂。
經公安機關調查,在一年多時間里,羅某從上海某食品貿易公司以每千克20元的價格,大量采購鴨脯肉卷,然后假冒肥牛卷,以大約每千克40元的價格銷售至上海某大學餐廳,銷售金額共計12萬余元。
后羅某被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
以鴨肉假冒牛肉,吃了也不會有害,那是不是羅某受到的懲罰也不會特別嚴重呢?
說案例、講法律,本期“說法”關注食品安全。(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