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2月17日電(記者趙瑞希)從“一間房”的安居保障到“一間辦公室”的樂業空間……深圳出臺《關于加強青年人才來深發展服務保障的若干措施》,在人才認定、住房保障和創業空間等方面為青年人才發展護航。該措施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6日在官網發布由該局與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青年人才來深發展服務保障的若干措施》。
在深圳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工作人員在幻影未來公司的測試實驗室與AI進行交互測試。 新華社記者 毛思倩 攝
措施在人才認定標準方面主要圍繞“教育背景”“創新能力”“創新貢獻”三個維度展開,讓在不同賽道奮力奔跑的青年都有被看見、被認可的機會,既包括入選國家高校拔尖創新人才計劃,也包括取得境內外相關職業資格;既包括個人創業獲得知名創業投資機構投資,也包括在知名技術社區、社交平臺等具有較高影響力。
在住房保障方面,為有效緩解青年人才初入社會階段的住房經濟壓力,措施提出,應屆高校畢業生來深求職面試、實習見習,可以申請最長15天免費住宿。青年人才可以申請租住過渡性住房,租金標準為市場參考租金的60%左右,優惠期不超過36個月;未租住過渡性住房的,可以申請安居補貼,每月1250元(稅后1000元),發放期不超過24個月。
在創業支持上,措施提出為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提供創業資助、研發資助、貸款支持、財政貼息等資金支持,并為青年人才提供“拎包辦公”的免租金創業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