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資者與南京熊貓(維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南京熊貓,代碼:600775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持續推進。原告代理人之一、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3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目前南京熊貓索賠時效尚未屆滿,后續受損股民仍可依法起訴。(厲健律師專欄)
案情回溯,2025年1月14日,南京熊貓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經查,南京熊貓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1,619.43萬元到2,429.15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約-327.29萬元到482.43萬元。2024年3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3,786.22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25,700.95萬元。公司業績預告與實際業績產生較大差異,且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盈虧性質發生變化,信息披露不準確。
根據證券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遭受損失,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間買入南京熊貓股票,并在2024年3月28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能否獲賠、賠償多少以法院認定為準。(南京熊貓維權入口)
股民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4年1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余家新聞媒體采訪一千余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