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已從科創板退市的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紫晶存儲”)發布重大訴訟進展公告,披露了公司及核心管理層的刑事判決結果。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粵14刑初23號刑事判決書顯示,這家昔日明星科技企業因犯欺詐發行證券罪被判處罰金3700萬元,實際控制人鄭穆、羅鐵威等10名高管全部獲刑,最高刑期達七年六個月。
上市即造假,三年虛增營收超9億
時間回溯至 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儲頂著 “科創板存儲第一股” 的光環登陸資本市場,發行價21.49元/股,募集資金近7億元。然而這份光鮮背后,卻是精心策劃的財務造假騙局。根據證監會2023年4月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紫晶存儲在上市前后持續實施違法違規行為,其欺詐發行可追溯至 IPO申報階段。
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通過虛構銷售合同、偽造物流及驗收單據、安排資金回款等方式,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22億元,其中2019 年上半年虛增利潤占當期利潤總額的137.33%,已構成實質性虛假陳述。同時,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余額合計1.35億元,涉及多個報告期。
上市后,造假行為變本加厲。判決書披露,2019年至2021年期間,鄭穆、羅鐵威繼續組織管理層通過虛假業務虛增營收,其中2020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3.28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收的58.26%,虛增利潤1.69億元,相當于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0.21%。此外,公司還隱瞞了高達9.53億元的對外擔保事項,單次未披露金額最高占當期凈資產的22.46%,嚴重侵犯投資者知情權。
退市與刑責雙重追責
這場持續四年的財務造假騙局于2021年被監管部門察覺。2022年2月,紫晶存儲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隨后股價連續跌停,從最高34.8元/股跌至退市前的0.2元/股。2023年4月,證監會正式作出行政處罰,對公司及13名責任人合計罰款9071萬元,其中實際控制人鄭穆、羅鐵威分別被罰2164.26萬元和1803.55萬元。
行政處罰落地后,退市程序加速推進。2023年7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紫晶存儲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公司成為科創板因欺詐發行退市的典型案例。截至退市時,公司市值僅剩4188萬元,較上市初期蒸發超90%,17471名投資者累計損失達10.97億元。
刑事追責同步跟進。經查,紫晶存儲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法院審理查明,10名高管中,鄭穆、羅鐵威作為核心組織者,數罪并罰后分別獲刑七年六個月和七年;原財務總監李燕霞因直接參與財務造假,獲刑六年六個月;其余高管根據涉案情節,分別被判處三年八個月至緩刑不等的刑罰,并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金。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被告人均于2023年10月至11月間主動到案,配合調查。
投資者賠付創新高
在嚴厲追責的同時,投資者保護機制同步發力。紫晶存儲案開創了科創板欺詐發行先行賠付的先河,4家中介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等主動與監管部門簽署承諾認可協議,共計交納12.75億元承諾金用于投資者賠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有1.7萬名適格投資者達成和解,占受損投資者總數的97.22%,累計獲得賠付10.86億元,單戶平均賠付金額超6.3萬元。2024年8月,中介機構足額繳清剩余承諾金,證監會依法終止相關調查,標志著該案投資者賠付工作全面完成。
業內人士指出,這一案例為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的投資者保護提供了可復制的范本。
澎湃新聞記者 戴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