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0日電 (記者楊曦)據自然資源部消息,12月5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發布《關于加強基礎性地質工作野外作業相關權益保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貫徹落實新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保障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順利實施,維護野外作業中相關合法權益。
據介紹,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對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野外作業是開展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不可或缺的手段。當前,由于部分區域和社會公眾對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缺乏正確認識,阻擾依法開展的野外作業并造成相關權益損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的正常開展。
《通知》要求,全面提升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的社會認知程度,進一步規范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野外作業管理,建立健全野外權益損害救濟和處理機制。
《通知》明確,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是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不以營利為目的,對地質現象、活動和形成物質進行探測、觀測、監測,并對獲取的數據、實物樣本進行處理的活動,具體包括區域地質調查、礦產資源調查、水文地質調查、工程地質調查、環境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災害地質調查等活動。保障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野外作業順利實施是各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妨礙地質工作人員依法開展野外作業,不得扣壓、盜竊、損毀野外地質儀器設施,不得破壞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地質現象。
《通知》要求,野外地質人員和作業單位要強化野外作業風險防控意識,加強與野外作業區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規范野外作業入場管理,最大限度做好野外作業區群眾的權益保護。同時,要暢通野外權益損害救濟渠道,合理界定和分擔各方責任,健全人文關懷和幫扶機制。各級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加強部門協同,結合地區特點和實際,落實政策措施,不斷提升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野外作業權益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