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售賣未取得3C認證卻粘貼該認證標志的產品 一商家銷售擅自粘貼認證標志的產品構成欺詐被判退一賠三
本報訊 (記者 陶琛 通訊員 匡雨婷)消費者網購智能吹風機,收到商品后,經查詢發現其尚未取得3C認證,但購買的智能吹風機底部卻貼有3C認證標志。消費者以商家偽造3C認證標志進行銷售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退 一賠三。近日,湖南省祁東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法院認為商家在產品未取得3C認證的情況下,擅自標注3C認證標志并銷售,屬于欺詐行為,判決商家向消費者退還貨款,并支付三倍懲罰性賠償。
2024年11月,小成在某平臺網店以269元的價格購買某型號智能吹風機一臺。收到商品后,小成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查詢時發現,該型號智能吹風機未取得3C認證,遂向該網店客服詢問其購買的案涉智能吹風機是否取得3C認證,客服表示案涉智能吹風機底部標有3C認證標志。小成認為其購買的某型號智能吹風機未經3C認證,與網店協商退 一賠三,未果,遂以該網店偽造3C認證標志進行銷售為由向相關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并向法院提起訴訟。
該網店辯稱案涉產品已取得3C認證,其不存在欺詐行為,請求法院駁回小成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2023年修訂)》可知,案涉智能吹風機屬于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未取得認證標志則不得銷售。商家明知案涉型號智能吹風機尚未取得3C認證,仍向小成銷售了粘貼有3C認證標志的該型號產品,屬于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的情形,違反了誠信原則,依法應認定為欺詐行為。法院對小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的退貨退款及三倍懲罰性賠償均予以支持,遂作出前述判決。該案判決作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判決現已生效并履行完畢。
法官提醒
3C認證,又稱強制性產品認證,是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等產品實行的統一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未經認證禁止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如今,帶有3C認證標志的強制性認證產品隨處可見,是否取得3C認證也成為人們評判購買的產品質量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在產品未取得3C認證的情況下,經營者擅自粘貼3C認證標志并銷售,屬于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的情形,是欺詐行為,應當賠償消費者相應損失。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購前需謹慎,注意檢查產品包裝上的廠家信息、防偽碼及3C認證標志等,注意查驗相關證書、報告,核對產品型號與證書是否一致,也可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的“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通過3C認證證書編號或企業名稱查詢證書真偽。消費者收到商品后務必錄制開箱視頻驗貨,發現問題要及時保存商家宣傳、承諾等證據,與商家進行協商,必要時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同時,提醒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相關產品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