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長方公告,公司作為原告涉及一起金額為2636.94萬元的訴訟。被告包括鄧輝斌、秦希普、鄧輝旋、鄧輝松、鄧玉升、付志文、黃俊杰、黃彥之、官堅、賴文安、黃春娜、鄧列臣、龔環,第三人是深圳市華旗源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與深圳華旗源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普寧市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的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公司向普寧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在執行過程中,僅扣劃第三人名下銀行賬戶存款2125.14元,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財產,于2023年10月25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在民事調解書下對華旗源公司享有的債權金額為2636.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