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股票索賠律師許峰提示,達華智能(維權)(002512)涉嫌虛假陳述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還在持續推進中。
許峰律師代理的達華智能投資者索賠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師團隊還在繼續推進后續案件的立案工作,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托。(許峰律師專欄)
2025年7月29日,達華智能公告收到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此前2024年12月31日,達華智能公告收到《關于對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及對陳融圣、曾忠誠、張高利、王景雨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2024]127號),主要內容為:
(一)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關財務資助事項。
2021年12月2日,達華智能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米科技)與昆山之奇美材料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山之奇美)簽訂重大合同,合同金額79,499萬元,該合同構成向昆山之奇美提供財務資助,屬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事件。公司對上述事項未履行審議程序也未進行信息披露。
(二)未披露關聯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福米科技轉出資金14,000萬元,與公司時任董事長發生交易,構成關聯交易,公司未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三)提前確認子公司處置收益。
達華智能處置子公司中山德晟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中山德智企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中山德晟)及青島融佳安全印務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青島融佳不動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融佳)股權,2023年未完成青島融佳、中山德晟控制權轉移,但達華智能提前在2023年確認青島融佳和中山德晟處置收益,虛增利潤總額6,111.63萬元,導致2023年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數據不準確。
(四)在建工程會計核算不正確。
福米科技福米產業園福美項目土建部分已于2023年6月竣工驗收,但公司未及時將相關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并暫停相關專項借款利息的資本化計提。福米科技已于2022年6月暫停福米產業園在建工程模組項目施工,于2023年10月簽訂模組項目收購合同,但公司在停工期間錯將相關土地使用權攤銷費用計入在建工程。上述事項導致達華智能2022年虛增利潤總額28.91萬元,2023年虛增利潤總額2,929.37萬元,導致2022年及2023年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數據不準確。
專門從事股票索賠事務的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在2021年8月27日到2025年1月1日之間買入達華智能股票,并在2025年1月1日之后賣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還可發起索賠。(達華智能維權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許峰律師,2008年起律師執業,執業服務范圍涉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只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賠案件,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投資者不獲賠沒有任何費用。執業證號: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