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網12月17日訊興蓉環境在12月17日回答調研者提問時表示,公司供水業務價格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和相關特許權協議約定,在滿足相關調價原則的情況下可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水價調整申請。供水價格的調整須經成本監審、聽證會等程序通過后執行。如遇國家或省對上游資源水價、水利工程水價開征或調整時實行同步同幅聯動調整。公司污水處理服務費單價按照與相關政府方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中約定的調價周期及調價公式開展,一般每2年或3年進行一次定期調價。如因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調整、服務范圍擴大、擴能提標等因素導致公司成本發生重大變化,可以對污水處理價格申請臨時性調整。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