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6日電 (記者 夏賓)中國央行、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26日聯合發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國債券市場開展債券現券交易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開展債券回購業務。
中國央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上述公告發布后,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均可參與債券回購業務,包括通過直接入市和“債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機構投資者。
具體看,投資者類型包括: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境外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等各類金融機構,以及養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贈基金等中長期機構投資者。
此外,境外金融基礎設施、自律組織和行業協會可為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債券回購業務提供服務,相關行為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規定,境外自律組織和行業協會應將主協議標準版本向中國央行備案。
有關負責人還提到,公告發布后,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債券回購業務,將采取國際市場通行做法,實現標的債券過戶和可使用。同時,為便利已開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業務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平穩過渡,此類機構在過渡期內仍可按照原模式開展交易,過渡期為自公告實施之日起12個月。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副行長兼資本市場及證券服務部聯席總監徐飛對中新社記者表示,此次將回購業務擴展至已開展銀行間現券交易的“債券通”以及合格境外投資者等所有類型的境外投資者,進一步豐富了他們流動性管理的“工具箱”,不僅有助于減少投資組合波動,還可拓寬融資渠道、控制資金成本。(完)